张碧晨为何败给汪苏泷?高安《红尘情歌》早已铺好道路 In 战利商城 @2025-10-05 20:02:50

最近,关于张碧晨和汪苏泷之间的纠纷引发了不少讨论,之前我们在文章里提到过其中的一些细节,所以今天不再赘述,重点来探讨一个法律问题:为什么尽管张碧晨手中有包括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在内的多个证明,证明《年轮》这首歌确实是她首唱,并且发行时间也早于汪苏泷的版本,最终她还是失去了演唱权?

看似有力的“资质证明”,在法律和版权的框架下,其实并没有太大实际效力,几乎等于“空中楼阁”。这背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:在现行法律体系中,并没有“原唱”这一概念,涉及的只有“表演者权”和“著作权”两大核心内容。

汪苏泷作为《年轮》这首歌的词曲创作者,拥有最基本的著作权。作为版权的绝对拥有者,他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别人演唱自己的作品。而张碧晨之所以能够演唱这首歌,主要是因为她获得了“表演者权”,而这一权利是由汪苏泷授权给她的。既然他有权授予,她自然也能随时收回。

问题在于,张碧晨并没有拥有歌曲的版权,她并不具备向他人“授权”的资格。而她自己声称自己是“唯一原唱”,甚至表示自己拥有“全球永久演唱权”,这一说法完全违背了著作权法的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条的表演权规定,未经版权方授权,表演者是不能进行任何商业演出的。因此,张碧晨的这种言论,要么是对法律的不了解,要么是为了维护个人形象而进行的强行辩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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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张碧晨方提供的那些版权登记证明,为什么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?这就要提到《红尘情歌》背后的版权争斗了——这个案件也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法律启示。

回到2010年,音乐人张永清创作了一首叫《真想牵着你的手》的歌曲,但由于当时并没有急于申请版权,也没有公开发布,歌曲仅在一些小范围的原创音乐演出中演唱过。此时,潘龙江把这首歌曲“搞到手”,并且利用网络神曲的爆发期,推动这首歌成为了热门歌曲《红尘情歌》。潘龙江甚至成功地将《红尘情歌》进行版权登记,并“授权”给郑源和蒋姗倍演唱。为了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版权地位,潘龙江还以“曲作者”的身份将高安告上法庭,指控后者演唱的版本为盗版。

法院的判决支持了潘龙江,认为他是歌曲的合法版权人。直到《真想牵着你的手》的创作者张永清发现了这一情况,并通过手稿和文件证明自己的作品创作时间早于《红尘情歌》的旋律,最终他赢得了官司。潘龙江原先注册的版权证书因此被判定无效,且版权归张永清所有。

这个长达十年的版权争斗告诉我们,尽管各种版权登记和证明看起来非常权威,但在著作权法的框架下,它们的效力还是要由创作证据来决定。如果张碧晨能够拿出足够证据证明《年轮》这首歌是她创作的,并且创作时间比汪苏泷的硬盘文件要早,那么她就有可能与汪苏泷站在同一法律的立场上。

然而,问题在于,张碧晨有这些证据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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